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《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《办法》提出,以投资补助方式支持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,冷链物流设施项目,城郊大仓基地项目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。其中包括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基础性、公共性、公益性设施补短板项目;重点支持冷链集配中心项目,公共冷库新建、改扩建、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。
附件: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